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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小燈泡案 法務部:已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1806050380-1.aspx

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)法務部今天表示,小燈泡案後,行政院已核定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」,重構「以家庭為中心,以社會為基礎」的網路,實際採取防範社會高風險族群犯罪事件的防制作為。

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小燈泡案,小燈泡母親王婉諭當庭表示,總統案發後曾說「這個社會破了很多洞,我會用盡全力,來把他們都補起來。」但她不清楚兩年來國家做了什麼努力、兌現多少承諾。

法務部對此發布新聞稿表示,任何刑事案件必有個人、家庭及社會多元因素,法務部身為國家刑罰的執行機關,依法執行裁判的結果,也有不容推卸及貫徹的職責所在。

新聞稿指出,對於小燈泡被殺案件,行政院已核定「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」,重構「以家庭為中心,以社會為基礎」的網路,透過體系間有效整合銜接,運用社區資源及早發現高風險家庭,介入關懷以發揮預防功能。

針對毒品、性侵害及重大暴力犯罪受刑人,法務部已要求矯正機關加強瞭解收容人犯罪原因及家庭背景,並視收容人需求連結及轉介相關資源,以協助建構社會安全網。

法務部指出,針對重大刑案、前科累累或難以矯治者,假釋案從嚴審核,因此重大殺人案被告經判處無期徒刑確定,除須服刑超過25年,若無悛悔實據或危險性未顯著降低者,仍不予假釋,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。

至於重大殺人案被告假釋出獄後的處遇,法務部提到,會由地檢署觀護人執行保護管束,並有列管核心個案、密集觀護及函請警局複數監督等各項加強措施。

法務部表示,針對患有精神疾病、智能不足或其他身體狀況特殊案件,會轉介衛生局及醫療院所輔導個案就醫,並追蹤就醫情形,觀護人針對不同再犯風險的受保護管束人提供適當監督與輔導處遇,協助受保護管束人復歸社會,並降低再犯危險性。

新聞稿最後指出,更生保護會提供就學、就醫、急難救助金等複合式協助,同時推動更生人家庭支持性服務方案,協助更生人與家庭修復關係,另對有心創業的更生人提供創業貸款,予以輔導及協助順利復歸社會。(編輯:李亨山)10706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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